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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个人信息 问答

廖少军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应怎样筹集?

    答:前不久,听到电台的一档节目,嘉宾是房管局某处的负责人,她说小区露天公用场地的停车费用归业主所有。但这项费是用由物业公司代收的话,就不知道他们是作何用途的了,说是说也用在日常的维护上,但谁知道呢~

  • 已解决 结婚了房产协议怎么写?

    答:一、以离婚、结婚为条件的协议无效,因为这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比如说如果离婚财产三分之二归你,因为无效,所以真正离婚时也不会兑现的。   二、到公证处,把你们的意思告诉告诉他们,让他们来帮你们写,确保法律上通得过

  • 已解决 无商品房预售证楼盘,收取定金问题

    答:一般情况下,销售商品房必须要有预售许可证,而且定金的话一般就是5万左右或以下,不应该交30%,那都成首付款了,我所在城市一般首付也就是那么多,不知道你在那里的情况,按揭到确是从签合同十日内办理的,但也有房地产公司为了销售从封顶才收款的, 要说风险也有,期房不等同于现房,存在面积误差,规划不符,户型不符,如果遇到小公司很可能存在问题,关键在于那家房地产公司的情况你了解多少,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处查询该公司情况,而且你在签合同后要进行网上登记备案才能保证你的房屋真实有效.

  • 已解决 继承房产的过户问题

    答:继承房子过户手续的办理问题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以下是继承房子过户手续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一、继承公证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   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产证原件;   2、继承公证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过户程序   1、申请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领取继承公证书;   2、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所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结果;   3、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继承登记,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后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4、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5、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及税费   需办手续:   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   二:然后带上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应交费用:   继承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最低不低于200 元。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过户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继承公证书或继承法律文书...

  • 已解决 楼盘占地面积包括绿化带?公园?公园小桥围墙吗?

    答:不一定包括。 项目占地包括红线面积和代征绿地面积。你说的绿化带(应该是项目用地周围的吧),应该算做绿地,如果属于代征绿地,那么就算入项目占地,如果没有代征(开发商没有交纳此部分地价),则不算入项目占地。 公园也一样,有的公园是市政公园,开发商代建以抵扣地价款,这样模糊的说,也可以算项目占地。 如果完全是市政投资建设的,则和项目无关。 说白了,看这些绿化带、公园之类的,谁掏的钱。 再补充一下,如果你想知道具体某个项目的用地包括不包括绿化带,可以去查该项目的订桩书,上面有详细的坐标标明用地范围和属性。

  • 已解决 房屋买卖税费问题

    答:要看你房子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的,还要看你房子是否满五年唯一不唯一的。

  • 已解决 房子的实际与宣传不符

    答:出卖人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已解决 买了一个店铺,在承重墙外有走廊,开发商把走廊用玻璃封起来,比合同面积多了6平米,仍然算面积吗?

    答:这位业主,你最好翻阅一下你的合同,看合同上写的是否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超过3%不需要付房款,有的开发商合同上是写按照实测面积计算,那你就得支付全部超出面积。一般来说,房子没有特别大的质量问题,开发商是不退房的。如果开发商的说法是你的超出面积是走廊,那属于公共面积,这些面积是大家公摊的,不是你一个人出,这个是可以讨说法的。

  • 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的相关知识

    答:您好,五年时间是从取得产权证算起的。取得产权证并满五年的经适房方可过户交易,与一般过户同样,需缴纳契税、营业税、个税。

  • 有谁晓得2010年国家有关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政策?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在出台后替代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尚未正式颁布实施,目前拆迁适用的法规仍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已于1月29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估计今年应该可以正式颁布施行。就你说的房屋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因此各地执行的细则是不一样的,要看你是哪个省的。一般来说要看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用途是什么,如果用途是“营业”而不是“住宅”,不管是否实际从事经营,就应当按照营业用房进行补偿安置,标准是比住宅高很多的。如果用途载明的是“住宅”,实际用于经营,只要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一致的话,一般可以比住宅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但是肯定达不到和房产证标明“营业”的合法营业用房一样的补偿。另外,对营业用房,除房屋补偿之外,也还有其他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一般是根据从事经营的面积、从事经营的人员数等因素分别给予搬家费和停业补助费等。按照产权性质,分类赔偿。

  • 已解决 空置的房屋如何收取物业费?

    答:空置房一般是建设单位的。怎样收取物业费,这要看和开发商《物业合同》约定。 地方不同,约定也不同。

  • 商品房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答: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 住房公积金申请多少要人担保?

    答:无需担保人,找当地担保公司代为办理。

  • 已解决 公产房公证、过户问题

    答:两种情况 1、公房没有买下,是承租房。可以向房管所提出申请变更承租人,一般来说,只要有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由谁来承租的书面材料就行了。 2、公房已经买下,是产权房。可以办理继承或赠与,但都要进行公证。

  • 已解决 有关购房贷款,公产房、私产房跟企业产,是只有私产才允许办理按揭贷款吗

    答:只要是合法的房产交易,都可以申请按揭贷款。

  • 已解决 农村宅基房拆迁合同效力问题

    答:协议有效,现在一般都与户主协商签定协议.

  • 已解决 求教二手房过户问题?求教高手指点??????

    答:你让房主在看看契税票,以房产证和契税票上谁的时间长算,要是他的契税发票上时间过五年了那也不用交营业税。要是不到五年你交一半营业税的话那太不值了不要交。第二种方案也是可行的,你可以先给他一部分定金,把房子定下来,然后过一个月后在去过户给他全款。可是你的在合同上写明一个月后他要不卖给你赔偿你多少的损失费。而且在合同上写明你承担的房款和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等是多少写明,除此之外所产生的任何税费不由你承担。免得房主到时候又有什么新的税费出现。

  • 已解决 什么是高档房?什么是普通房?2009年的契税政策是什么?

    答:您好,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即为普通住房,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则为高档住房。一年内购房,您可以享受退税的政策优惠。

  • 已解决 承租房插户咨询

    答:<<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死亡后,根据《合同法》相关理论,该租赁合同就已经终止 承租单位公房的承租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继承。但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在承租人死亡后有权继续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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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