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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败了2.5%的同城经纪人
答:如果暖气是统一供应的,当然物业要负责。如果是你家自己装的,只能自己找厂家解决了。
答:只要他家造房子是经过政府部门正规审批的,造啥样子都可以,只要不超标。
答:门面是他的,他有涨价自由。钱是你的,你有不租的自由。 当然,要看是否在合同期内,如果在合同期内乱涨价,要按照合同约束条款承担责任。
答:产权100%归你只是你们夫妻约定,政府核定你们家房产是以家庭为单位,再买必算第2套。
答:如果你们的合同价低于评估公司的价格,只能按照评估价缴税。
答:在上海买房可以算首套,但贷款要算第2套。只能贷4成。
答:找律师通过另外的法律流程可以办:就是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之类的形式。就是通过法院向媒体发布信息,催告你前夫来办理;如果他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来办理,则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流程办理。
答:如果大家对《遗书》有异议,可经司法鉴定确认是否真实有效。若真实有效,无须公证也有法律效力。 至于3女儿改口说一半给她,如果她能拿出更新、更有效的证明(法院认可),也是可以的。否则无效。
答:既然产证都是你的名字,当然你有处分权利。但是,毕竟是你父母,他们如果是靠房租过日子的,做子女的也应该大度点。毕竟他们百年之后这一切都是你的,何不让他们过好点呢?你们之间应该好好沟通,你要是上法庭去较劲,那未免太伤害他们了。你现在如此也是为了你的孩子,如果将来你的孩子也和你一样把你告上法庭,你又是什么滋味呢? 不如在外面去租个房子住着,相信他们见了也心里过不去。有时退一步海阔天空啊!你的命都是你父母给的,难道还不够换你这套房吗?就算法律规定这套房是你的,送给他们养老又如何呢?你可知道天下有多少儿女想报答父母养育之恩都没有机会!有这么好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哦!
答:婚后的是共同共有,应该分得50%的。虽然是一个人名字,也不会影响共同共有,但也要考虑小孩跟谁。
答:只要施工合同写清楚了权利和义务,手续健全的话,可以作为债权人之一起诉,也许能分到一点。但很渺茫,你搞不过银行的。
答: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如果上家不卖给你,他也要双倍返还。
答:如果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不算共同财产的。
答:不一定,这要看你的资信情况,所以一般在买房之前先找银行对你的资信做个初审。还有,自己也要留一定的余地,万一贷不够7成需要现金补足。
答:如果你有房子住,他们若不愿你跟他们住在一起,又何必非要跟他们住一起呢? 如果你没有房子,大不了在外面租个房子去住。年轻人要大度点,实在你没有能力租房子,他们又不愿意你们跟他们住一起的话,那就把你老婆孩子带到你娘家去住呗!不就等同你没有做上门女婿吗?他们若愿意你岂不更好吗? 一般需要招女婿上门的家庭肯定是丈母娘很强势,你也不必跟她计较,直接把她女儿拉走就行了。
答:房地产证上是不会体现出你的装修的,所以你只能跟他们协商,要他们给你补偿一点。 再说,你既然是他女婿,他们离婚了也还是你的岳父岳母,他们的房子若不卖,百年之后你老婆也有部分继承权的;就算他们把房卖了,钱花了,那也是他们过日子了。 你既然是女婿,如同儿女一般,就当你孝敬父母了,就当你老婆报答生养之恩了,你又何必如此小心眼呢?
答:既然产证是夫妻名字,如果在买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持有份额,那么就只能视为共同共有了。既然是共同共有,而且产权是2个人名字,单方就不能处置了。
答:高速公路属“公共设施”,任何国家、历届政府都规定可以“征用”。征用是可以不做任何赔偿的。但是,一般政府为了体现仁义、宽厚、安抚民心,都会给一点补偿,但都很少。一般是一次性补偿。
答:要办理公证、还要到交易中心等部门去做抵押登记,否则,产证随便可以挂失,房子也可以自由处置,没有任何保障。
答:如果你是上海户口,夫妻名下可持有2套,卖掉一套后就可以再买一套了(前提是这两套都是在限购令实施前买的)。当然,也有人办完离婚再买的,买了再复婚。 如果你是非沪籍的,那么2套都卖掉后才能买。 至于贷款问题,如果前2套都有过一套贷款,再贷款只能算第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