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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楚女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已解决 民间高息借款犯法吗  

    答:不犯法。但是《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所以,甲借给乙的30万元本金,以及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乙可以对超出同期银行利率4倍的部分利息拒绝支付。

  • 已解决 15年前的房子怎样用公积金贷款

    答:贷款年限最高为退休年龄减现在年龄,而且不得超过30年。假如您45周岁,60周岁退休,那么你还有15年退休,你最多只能贷15年了。假如您35周岁,60周岁退休,那么您还有25年退休,那么您最多只能贷25年了养,更容易被用户关注

  • 商业贷款用公积金来还款行的通吗?

    答:商业贷款无法转成公积金贷款,不过你可以提取公积金然后部分偿还商业贷款.凭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还商业贷款。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以分多次提取。

  • 已解决 租房子人没有缴纳取暖费,热力公司把房东起诉了,这种情况怎摸办

    答: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租户享受了暖气,租户缴纳暖气费用是合理的,因为租户只付给房东的是房费,也就是房屋租赁费,而暖气费是交给热力公司的。 如果由房东缴纳,租户不就白住房屋还免费取暖,你是房东你愿意吗?

  • 求救:二手房贷款如何办理及相关政策??

    答: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2)交齐首期购房款;(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4)提出借款申请时,购房者由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由资金。(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6)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7)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8)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已解决 我卖套房子,通过中介已与买方签了预订合同,中介说要把产权给他们办相关手续,请问给这样给他们安全吗??

    答:户,合同还有效吗?我是卖主,通过中介和买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交了4万定金,但是五个月了由于房本在公司,短时间(1—2年)拿不出来,所以过不了过户,当时中介承诺其他一切由他们负责,包括从公司把房本拿出来,到现在也没能过的了,现在有房子不能住,也不能装修,想再买也没钱,还得租着房子住,而且房子还涨价了,总这样耗着也不行,这样僵持着挺麻烦的,不想卖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合同还有效吗?要是把定金退了,把合同终止了可以吗?买方要求赔偿1万约金,能不能有办法不赔?请各位给出出主意,不胜感激!当时公司不景气,所以拿出优惠政策刺激内部购房,来缓解压力,并承诺前三年给还月供,现在刚刚有一年多,并且不允许交易,所以现在公司押着房本不给,合同约定房本到手后7天内办理过户,但是现在到不了手上,因为当时中介承诺过催房本,和办理过户还有从公司把房本拿出来,都由他们负责,(这些是他们的口头承诺,并没有写在协议上)所以,当时向中介问了一下多长时间能够全部办完?他们说签了合同后三个月左右全部办完,就在合同上只写了(大约三个月)几个字,也没有说明起止时间!这个(大约三个月)有法律效力吗?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0年8月18日!在补充一点,我们的房屋买卖合同上边没有规定时间期限,要是规定了就好办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请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吗?请帮忙啊??

  • 已解决 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部分提前还款?

    答:正常还款一年后,若想部分提前还款,携带主贷人身份证、最近一期对账单、还款账户(并存入现金)、原借款合同等前去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根据各贷款银行要求不同,客户可以按照银行邮寄的对账单上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电话或者书面提出预约申请,直接办理或按照预约时间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

  • 已解决 还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进行二次贷款吗?

    答:1、楼主所说的是同一房产的二次抵押贷款2、担保法及物权法等相关法规都规定可以进行二次抵押,申请贷款的。只是二次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房产价值与原贷款的余额。3、注意,现行各城市房产交易中不全是按照重新评估后的价值与原贷款金额的余额来计算二次抵押贷款金额的。大多数是按你原来贷款(即第一笔贷款)时的评估值来计算的。4、还有一个方法,是楼主找担保公司,先还掉原来的贷款,再重新申请贷款,这样的话会有一笔不小的手续费。5、建议:请楼主直接联络你的贷款银行,看二次抵押能否做。

  • 已解决 急,急,急.

    答:一般可以要回来,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和买方串通,你可以主张买卖无效,予以撤销。如果买方是不知情的第三人,则你不能主张无效,只能要求你丈夫在离婚的时候多分给你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已解决 请问谁知道天通苑的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放号

    答:很难知道现在回龙观7期好象也不会放号谣传说是建委之类的行政单位发

  • 已解决 怎么知道还没有开盘的楼盘啊?

    答:上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网上有公示。现在的楼盘销售必须上网公示,如果没有上网的楼盘就还没有达到销售条件,暂时不要考虑,到它办齐手续自然会上网。专业素养,更容易被用户关注

  • 已解决 周末能办暂住证吗

    答:暂住人口登记、办证须知 一、登记、办证范围: 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宁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在抵宁3日内必须主动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站,申办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对探访、投靠亲友、寄养寄读、就医、旅游等人员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不办《暂住证》)。 二、登记、办证手续: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2、持当地政府颁发的《婚育证明》; 3、近期一寸黑白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暂住在居民家中,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暂住在单位内部或工地的由雇主将暂住人口登记造册、暂住在出租房屋内的由房主带领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三、收费标准:目前仍执行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110号、省财政厅苏财综[2002]31号文件规定,《暂住证》(纸质)工本费1元/证。改为IC卡后,执行苏价费[2002]224号、苏综财[2002]90号规定,非接触式IC卡暂住证20元/证,二维条码卡暂住证5元/证。

  • 已解决 房地产企业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包括些什么?怎么区别

    答:营业费包括:营销费,广告费,信息费,通讯费,交通费。管理费包括:办公费,工资,差旅费,招待费。

  • 已解决 楼层对楼价有什么影响

    答:每个楼层价位不一样.总价都不一样

  • 请问丢了房产证,应怎么办?是否可以挂失,补办?

    答: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挂失,补办,不过需要一点时间

  • 已解决 租房时候屋内设施坏了,可他是自己坏的,房东要我们自己修,这样对吗?

    答:是房屋本身坏的.这样是不对的.是属于房东要维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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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