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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个人信息 问答

梅兵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已解决 房产问提

    答:可以写遗嘱的,没什么问题的,不用太担心。

  • 已解决 两条特高压线之间的房屋应当撤除吗

    答:辐射太大,对身体伤害太大,可以拆迁

  • 已解决 我爸今年59岁了在今年2月26日在工地给私人起房子时上面滚石头砸中头部当场伤亡,应该赔偿多少

    答:有合同按合同赔偿,没有合同通过法院

  • 已解决 建筑上所说的三消五好是指什么?

    答:指消防和一些设施。比如道路、水路、电路等

  • 已解决 房产可以分吗

    答:没有权利,财产属于他父亲的。可以要求他们家补偿你

  • 已解决 购买单位的福利房,本人不是单位职工,靠谱吗?

    答:住可以,产证办不出来,没有办法交易。

  • 已解决 农村宅基地房继承分割

    答:如果妹已经嫁人,老户口没有你妹妹的名字,没有权利享受此房屋。相反,则有权。

  • 农村商品房

    答:70年满后,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可以续期。在后面遇到拆迁、征用等都会按照国家的补偿标准来补偿

  • 已解决 房产评估是评估交契税吗谢谢

    答:只要买房子,契税都要交的。满没有满五年与契税无关。满五年少交营业税、个税

  • 已解决 结婚20年,离婚房产归属问题

    答:按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但是你父亲要给抚养费。留有遗嘱,不会有纠纷

  • 答:拿着你**的首付凭证,通过法院你姐可以分一点的。

  • 已解决 转租门面

    答:看房第一个人跟房东签的合同能转租吗,假如不能转租,房东有权收回来

  • 已解决 买房好还是自己盖好

    答:如果你在上海有地基,可以自己盖房子,经济实惠。商品房很贵,而且房子还很小

  • 浦东正旺苑3室2厅一卫,小高层电梯11层5楼,102平方,按现在市场走势,多少买比较合算?

    答:2万左右的单价可以出手。

  • 已解决 一带二楼,门市房,二楼想报停,如何交供热费,

    答:可以报停的,收费也有收费标准。最好向律师咨询一下。

  • 已解决 房产证最多能写几个人名字

    答:房产证里面没有做限制人数.百分之百的房产权分配给登记人数给占百分之多少自行分配.拥有产权人必须全部到场签字,没有特殊必要的情况下,建议简单为好,因为,贷款,还是交易都会很麻烦很复杂,有一个人不同意或者意见不统一任何一个环境都会被停下来.

  • 答:是的,需要你的母亲和所有的子女同意才可以买卖。按说,不需要公证,但是现在办理过户的政府部门都i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理由是对其他人表示同意买卖的的效力,房产部门无法审核,只有提供公证部门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 答:1、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找律师面谈,让律师全面了解情况后,才能给出准确的答复。这样不仅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权利,而且还可以降低法律风险,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因为你的描述不清晰,又没看到书面材料,无法给出更加详细的答复,请见谅。

  • 已解决 停车占地费

    答:以下内容出自化学工业出版社《现学现用物权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国教授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关于小区内的停车问题,《物权法》第七十四条。作出了规定。根据物此条,小区内的停车位和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也就是开发商不可以把车库、车位首先用于业主外的主体使用。小区内的车库、车位的权属应该由当事人事先的约定作出,例如业主购买小区内的住房就可以附赠一车位或者从开发商那里购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上规划的停车位一般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及费用的收取,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可以决定对一切利用车位的人收取费用,也可以决定仅对外来车辆收取费用,当然也可以决定不收费。

  • 已解决 自己盖起楼房开厂子,盖起后要办什么手续

    答: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112万房产专家

解答“房”事难题